太平區 新光國小 林智慧 2015-05-22 報導

性侵害案件之處遇

性侵害防治研習

104.05.20下午,本校輔導室特別商請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周雅芬社工督導蒞校演講,講題為「性侵害案件之處遇」。首先依據刑法221條、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法律規定,定義何謂「性侵害」、「性騷擾」。接著認識倖存者的創傷與復原,從生理、情緒、行為、人際關係各方面,探討受害者可能的行為表現。最後明瞭責任通報的規定及方法,並介紹家防中心的服務項目、醫療處理流程、警政處理流程、減述流程。希望藉由定期研習,強化教職員工對性侵害案件處遇之能力,於必要時,給予受害者正確且及時的協助與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