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107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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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17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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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國中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其他 | |
申請資格說明 |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為腦性麻 痺患者,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 之私立學校學籍之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 之會員或會員子女為腦性麻痺患者,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 內公 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學籍之學生 獎助條件 (一)高中(職)組:高中(職)二、三年級學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其前一 學年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 無 小過以上處分者。 (二)大專校院組:大專校院二至四年級學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 年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 小 過以上處分者。 | |
補助內容 | (一)本協會會員 1.高中(職)組:每年 20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每年 20 名,每名 5,000 元。 (二)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5,000 元。 | |
申請方式 | 1. 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2. 學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3.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6. 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7.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必須為申請學生本人)。 | |
申請時間 | 107 年 9 月 25 日起至 107 年 10 月 19 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