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治條例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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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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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
申請資格說明 | 凡全家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包 括補校及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成績標準: 德行評量各目規定,可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 (三)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 |
補助內容 | 一、高中、高職(含補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以一四○名為限,每學年每名三、○○○元。 二、大專院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研究所)學生以三十五名為限,每學年每名五、○○○元。 三、前一、二項分配之名額視當年度符合申請人數可適當調整。 | |
申請方式 | 一、填繳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五、經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 |
申請時間 | 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 |
洽辦處室人員 | 校內諮詢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