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111學年度第1學期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 1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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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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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嘉義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 (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 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 起申請獎助。 一、國中組: (一)學習領域(一般學科):80分以上。 (二)未有記過或曠課之紀錄。 二、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 |
補助內容 | 一、獎學金名額如下: (一)國中組:40名。 (二)高中、高職組:20名。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23名。 二、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暫定如下: (一)國中組:新臺幣1,200元。 (二)高中、高職組:新臺幣3,000元。 (三)大專組(不含研究所):新臺幣5,000元。 | |
申請方式 | 學生申請時應檢齊下列各項證件於規定期限內陳由所屬學校彙轉嘉義市政府府辦理,個別申請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一份(請洽註冊組),並由學校核章。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 |
申請時間 | 校內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