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 1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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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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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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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內容 | 本獎學金每學期名額及獎助金額分配如下: (一)各國中(含國中補校)每學期以每2班獎助1名為原則,每名 新臺幣600元,各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高中職補校及 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學期以每100人獎助1名為原則, 各校合計獎助20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000元;大專院校(含五 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1名為原則, 各校合計獎助4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3000元。如申請人數超過 規定名額時,得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並就學 期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給,學期成績相同者,就操行成績較優者優 先核發。 (二)新竹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除按第二條及前款規定辦理外, 得從寬擇優核獎。擇優增加名額新竹縣五峰鄉及尖石鄉之國中及 高中學生3名,大專院校學生1名;關西鎮國中學生1名,高中學 生3名,大專院校學生1名。 | ||||||||||||
申請方式 | 申請本獎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由就讀學校初審後報請新竹縣政府核發: (一)申請書。 (二)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 | ||||||||||||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111年9月23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