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雲林縣政府111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第 1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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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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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 研究所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 |
補助內容 | 一、每學年度每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 |
申請方式 | 一、每學年度每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 |
申請時間 | 校內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9月23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