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彰化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 2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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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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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國中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一、本 要點 所稱 自強 係指有下列情形 之一 二、凡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 |
補助內容 | 獎學金每學期發放名額如下: | |
申請方式 |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五)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前項第三款之成績證明書(單),各級學校新生應繳送前級學校畢業成績 (即國中一年級上學期繳送國小畢業成績、高中一年級上學期繳送國中畢 業成績,餘以此類推)。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 |
申請時間 | 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 校內申辦時間: 第一學期自10月1日起至10月10日止、第二學期自3月1日起至3月14日止受理申請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