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第 2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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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197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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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09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 108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08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
補助內容 | 高中職、五專組:一學期一萬元整。 | |
申請方式 |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蓋章。 (四)109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08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七)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 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 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
申請時間 |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0 年 3月 21 日(日)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請參閱第三頁),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 知。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