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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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21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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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 |
身分別 | 其他 | |
申請資格說明 |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 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 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三年起之碩、 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本獎學金申請時,一年級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一學 年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可免附體育成績;高中職學校依教 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 成績。 前項第一款之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 數。 注意: 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 不得申請。 | |
補助內容 | (一)大專院校組(含五專四、五年級及研究所):共三百三十五名, 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 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二萬元。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共四百四十五名,扣除低收 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 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名額經核定尚有剩餘時,得在總名額範圍內調整移充 | |
申請方式 | 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上傳資料如下: 一、成績證明文件(需有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 二、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直系親屬亦可)。 三、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四、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不需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由新北市民政局電腦查詢。 | |
申請時間 | 111年4月6日~4月25日 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 受理。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