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賽珍珠基金會110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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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26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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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國中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新住民 、 家境清寒學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身分條件限制 1.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子女且具備在校生身分。 2.領有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 3.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 成績條件限制 1.國小組: 110年度上下學期總平均達90分(優等)以上。 2.國中組: 110年度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0分(甲等)以上。 3.高中職組: 110年度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0分以上。 4.大專院校組: 110年度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0分以上。 | |
補助內容 | 全國獎學金金額及獎額: 組別 獎學金 人數 | |
申請方式 |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於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文件送達至本會,需備文件如下: 1.獎學金申請表。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需蓋學校戳章)。 3.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一份。 4.110學年度之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單。 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獎狀、證照、獎盃(清晰可辨視之照片) 、教師推薦函等。 | |
相關法規 | 一、 該會服務中之家庭子女,考量福利資源分配合理性,不得重複申請。 二、 申請本獎學金所附證明文件,有偽造或冒名申請等違法之情事,經查屬實,無論得 獎與否,一律取消資格,不得異議,獲獎者必需返還已領取之獎金。 三、 郵寄前請檢查相關文件是否備齊,若有缺件視同棄權,不予補件。 四、 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將於會內留底存查,不予退件。 五、 該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官網公告為準 | |
申請時間 | 校內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1 年 9 月 16 日(五)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評分比例:50%家庭背景;40%學科學習表現;10%其他特殊長才表現。 (1) 家庭背景(50%):除經濟弱勢證明文件外,需寫 200 字以內的家庭狀況概述, 以利評審委員更清楚申請者的生活境況。 (2) 學科學習表現(40%):成績單憑證外,可酌加教師推薦函(150 字內),作為 評審委員的參考依據。 (3) 其他特殊長才表現(10%):110 年度內參與競賽、技藝得獎證明、語言學習 證明、模範生獎狀等,以證明自身在學科以外的活躍表現。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