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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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44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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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一般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包 括經政府立案具有同等正式學籍之補習學校學生與大專院校夜間部具有學籍之正式生。但 不包括在職生、補習班學生與大專院校日夜間部無學籍之選讀生。)而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母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 |
補助內容 | ( 一 ) 助學金:就合於前條規定發給之,其金額按申請人數及基金孳息收入分級斟酌通過 董事會決定。 (二)獎學金:俟籌有的款時,另訂細則舉辦之。 (三)李莊潤潔女士獎助學金:凡獲本會上述獎助學金之學生,各暫加發本項獎助學金, 加發數額,以該項基金每年所得利息平均分配與該年申請人為準(以上數額仍得視 基金利息保有彈性)。 | |
申請方式 | (一)申請表(由基金會印製,申請人向肄業學校洽領或函基金會索取)。 (二)本籍證明文件(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籍之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或業經註冊之學生證影印本)。 (四) 學生本人之存摺影本 | |
申請時間 | 107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23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