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金門縣104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第 2學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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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45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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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一般生 | |
申請資格說明 | 1. 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2. 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3. 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者,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4. 申請獎學金合格人數,超過預定錄取名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學業成績相同時,再依操行成績高低決定;學業、操行成績皆同 時,則由審查委員會議決之。 | |
補助內容 | 台省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每學期錄取1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公立高中〔職〕取5名、私立高中〔職〕取5名)。 | |
申請方式 | 1.在校肄業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 |
申請時間 | 校內申請時間: 3月1日起至 3月10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