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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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47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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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
申請資格說明 | 凡在大學院校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成績為優、甲、乙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 |
補助內容 | 一、大學院校學生: 暫定2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20,000元,各校得獎名額,由本委員會依照各校申請狀況酌予分配之(其中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6名)。 | |
申請方式 | 一、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二、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由承辦人在前項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得其他獎學金欄加註 ,並蓋章證明。 三、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如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影本,其他縣市鄉鎮區公所 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但申請『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類者免辦。 四、同意書:同意申請人文件上登載之個人資料,本會得為必要蒐集、處理及利用。大學院校學生入選人,由各學校負責審查推薦,於申請期截止前,由各學校將申請人姓名、系別、成績列冊,連同證件,函送本會審核。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人繳送申請人原發成績單之學校(轉學生同),於申請期截止前(逾期恕不受理),由各學校彙送本會(10449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96號)審核。 | |
申請時間 | 校內截止時間: 105年3月16日起至4月10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