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104學年度張其純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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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民間資源 案號:38202-53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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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原住民 | |
申請資格說明 | 申請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 2. 操行成績80分(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 3. 104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或特殊才藝名列前茅者。 評分標準: 1. 操行成績80分(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或特殊才藝名列前茅者(佔總分數70%)。 2. 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佔總分數20%)。 3. 特殊貢獻(含自傳,佔總分數10%)。 | |
補助內容 | 申請名額與金額: 1. 高中(職)生獎學金每人4000元,全國共計二十二名。 2. 大專院校生獎學金每人6000元,全國共計二十二名。 | |
申請方式 | 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一份(照片務必貼上,否則依資料不齊全者處理)。 2. 自傳一份(需電腦打字),表格需依照制定格式填寫,內容須500字上。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需註記原住民身分) 4. 10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含操行成績,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必須蓋學校證明印鑑)。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104學年度上下學期須蓋有註冊章。 6. 有特殊才藝者,請附上自104年7月起至105年6月止之獲獎證明影本。 7. 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者,請附上自104年7月起至105年6月止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上述1至5項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自傳部份請依照申請表格式填寫,其他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不接受任何補件,請確認該繳交之文件是否備齊。 ※繳付文件請依附件順序排列,並在文件左上方用釘書機裝訂整齊。 ※所有申請人之繳付文件均不退件。 | |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6月28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