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高中 獎補助資訊
新北市106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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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種類 |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7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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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別 | 高中職 | |
身分別 | 低收入戶 、 身心障礙學生 、 其他 | |
申請資格說明 | 一、凡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 |
補助內容 | 本獎學金發給名額及發給金額如下: | |
申請方式 | 一、申請文件及注意事項: 二、申請方式(自106年4月1日開放線上註冊申請): 1.註冊:一律以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上傳各類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所有證明文件均請以掃描或數位相機拍攝(系統只接受JPG、GIF、BMP、PNG等影像格式,不接受PDF檔)後上傳。 2.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點選系統左側「申請獎學金」後,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本局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為加速獎學金撥款,申請人均請提供郵局帳號以利快速撥款(不限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惟申請截止後,已登錄之資料不接受任何方式修改),通過申請者獎學金將逕撥入申請人提供之郵局帳戶。 (三)倘無法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證明文件影本(但仍需上網註冊申請),寄至本市板橋區板橋國中輔導處收(地址:22045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7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學金證明文件」。 | |
申請時間 | 校內申請時間: 106年4月1日起至4月14日止 | |
洽辦處室人員 | 教務處註冊組 | |
單位註解 | ||
附件資料 |